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度面向部分高校选调招聘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已完成线上系统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现将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岗位调整情况及后续考核安排进行公示:
一、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岗位调整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相关规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岗位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开考比例为3:1的岗位
207岗、212岗、213岗、215岗、217岗。
(二)调整开考比例为2:1的岗位
216岗、218岗。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取消的岗位
208岗、209岗、210岗、211岗、214岗、219岗。
三、考核方式
(一)面试安排
1.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线下结构化面试,限时6分钟。
2.面试人员范围:附件中“是否入闱面试环节”栏目标注为“是”的人员。
3.面试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4月2日(星期二)
(2)地点: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
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电话或其他形式另行通知。
4.面试室设置
面试共设3个会议室:面试室、候考室、休息室。
(1)候考室。候考室用于考生确认身份、候考、抽签。考生进入后全程不得交流,根据监考人员要求,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后签字确认。
(2)面试室。面试室用于面试,考生在候考室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结束后,考生离开面试室,立即进入休息室等候面试成绩。
(3)休息室。休息室用于面试完毕考生的监督、候分。待本场次全部考生面试完毕,主考官当众宣读成绩,考生确认面试成绩后,考生按照工作人员引导离开休息室。
5.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60分以下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闱下一环节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网站公布。
6.面试流程
(1)各位考生提前50分钟到达候考室,参加面试时请携身份证,配合工作人员作好登记工作,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本次应聘。
(2)考生如携带通讯工具和随身物品,请自觉交候考室工作人员集中存放,妥善保管。
(3)考生须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严禁大声喧哗,离开考场后请不要谈论与考试内容有关的问题。
(4)面试前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往返洗手间应由候考室工作人员陪同。
(5)考生按面试抽签顺序,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场,在面试席就座后,先向各位考官问好,只需上报自己的报考岗位代码及抽签序号。
(6)主考官根据面试题本发问,一次性提问全部试题,考生可以同时阅读面试题本,并可借助桌上的纸笔对答题内容作简单提纲。主考官读完题本,宣布开始计时,即可回答问题。考生回答问题可不按题本顺序。考生不得在题本上书写,以便于下一位考生继续使用。
(7)面试限时6分钟,主考官宣布答题开始计时,时间到响铃制止,应停止答题。
(8)考生答题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引导离开面试考场,在休息室等候,不得带走题本和答题提纲。考生考试后不参加旁听。
(9)全部面试结束后,考生按工作人员引导分批次进入面试考场,听取公布面试成绩后,方可结束面试。
7.有关注意事项
考生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严格遵守面试纪律,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照考试违纪或者作弊处理,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作废:
(1)面试未准时到场,未按要求进行面试抽签的;
(2)进入候考室后,未将所有通讯工具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的;
(3)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4)考生在面试过程中透露涉及有关自己姓名、身份、工作单位、工作经历以及家庭等任何个人信息的;
(5)在面试结束后传递、发送考试内容的;
(6)面试过程中,未经请示工作人员中途离开座位,或者左顾右盼、交头接耳的;
(7)其它应当视为本场考试违纪行为的。
(二)试工(含试工考核)
1.试工由科室考察和专业技能考核两部分组成。试工(含试工考核)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试工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试工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试工期间不得请假并需自行准备工作衣。
3.试工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放弃体检者出现空缺名额,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卫生专业技术岗=面试成绩×40%+试工成绩×60%
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网站上发布公示。
四、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
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组织实施。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网站提前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相关文件执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另选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名额,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
六、资格复审(含考察)
(一)医院将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思想素质、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二)医院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资质等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7月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为准,同时需取得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培合格证,或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资格复审(含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七、确定拟聘人员
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聘用人员提交医院党委会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八、公示
拟聘人员确定后,将在新疆医科大学及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待遇参照医院相关政策执行。
十、招聘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新疆医科大学纪委、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医院纪检监察室监督。
监督电话:0991-2110072、0991-4610669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 丁老师
联系电话:0991-4635091
十二、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通知、公布、提示等事项,将及时在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网站公告。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与应聘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成员,须回避。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2024年度面向部分高校招聘优秀大学毕业生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及入闱下一环节名单.xlsx
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