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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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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2022年秋季面向高校毕业生人才引进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面试成绩及试工(含试工考核)安排的公告
来源: 本站     时间:2022-12-05

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2022年秋季面向高校毕业生人才引进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面试成绩及试工(含试工考核)安排的公告

根据《关于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2022年秋季面向高校毕业生人才引进在线面试相关事宜的公告》,我院已完成了骨科医师岗、呼吸内科医师岗、康复医学科医师岗、康复医学科(针灸推拿)医师岗、老年医学科医师岗、泌尿外科医师岗、内分泌科医师岗、普外科医师岗、神经内科医师岗、神经外科医师岗、消化内科医师岗、心血管内科医师岗、中医科医师岗、重症医学科医师岗面试考核工作,现将面试成绩及后续考核安排通知如下:

一、面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试工(含试工考核)环节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试工(含试工考核)安排

(1)时间:另行通知,详见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官网公告。

(2)地点:报考岗位的相应部门(科室)。

(3)试工由科室考察和专业技能考核两部分组成。试工(含试工考核)满分为100分,8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试工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试工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试工期间不得请假并需自行准备工作衣。

(4)试工结束后,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结果在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网站上公告。

(5)有关注意事项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进入试工(含试工考核)人员均需提供48小时内乌鲁木齐市有效核酸报告(阴性)、健康通行码绿码方能进入相关科室试工。

2.试工(含试工考核)期间需自行准备工作衣。

三、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核制专业技术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50%+试工成绩×50%

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加试采用面试的形式进行。

五、体检

(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官网公告。

(二)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组织实施,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网站提前三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

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另选第三方三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

六、资格复审(含考察)

(一)医院将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思想素质、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二)医院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资质等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2022年应届毕业生以录用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为准,或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资格复审(含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七、确定拟录用人员

医院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提交医院党委会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八、公示

拟聘人员确定后,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调查核实情况,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九、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待遇参照医院相关政策执行。

十、招聘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新疆医科大学纪委、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医院纪检监察室监督。

监督电话:0991-2110072、0991-4610669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老师、袁老师

联系电话:0991-4635091

十二、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通知、公布、提示等事项,将及时在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网站公告。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与应聘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成员,须回避。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

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2022年秋季面向高校毕业生人才引进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面试成绩及进入试工(含试工考核)环节人员名单.xlsx

 

 

 

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