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联合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关于做好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急诊医疗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新医保发[2023]49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印发《关于做好兵团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急诊医疗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兵医保发[2023]30号)要求,12月1日起,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及兵团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急、危、重症在医疗机构急诊治疗时,符合病情标准的濒危、危重病人,其急诊医疗费可按住院政策报销。
为使我院医护人员更深入了解新政策内容,更好服务于参保患者,保障参保患者切身利益,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吴星带领医保办副主任杨茹、信息科副主任任强为急诊科医护人员及收费结算中心代表进行相关政策的培训讲解。
讲解紧紧围绕此次参保人员急诊医疗费用保障工作通知内容,针对急诊科及结算中心提出的问题,医保办与信息科紧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一一做出相应解答,确保今后急、危、重症患者的救治和费用结算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将继续通过多种方式宣传医保政策,共同努力推动医保制度精准地落地实施,让医保政策更有力度,让医保管理更有深度,让医保服务更有温度,确保每一名参保患者都能享受到我院及时、优质的治疗服务,不断增强来院就医患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